因上課點名未到遭老師批評,11月11日,華東政法大學一名大四女生將熱水潑向老師,造成後者面部燙傷。(11月13日中國青年網)
  網上曾流行一句話:“潑出去的水,我連盆都不要了。”先不論這句話真正表達的意思是什麼,但從字面理解,潑出去的水,有不想收的果斷,當然也有收不回來的無奈,最後是乾脆連盛水的盆都不要了。筆者不知道潑老師熱水的那位女同學是抱著怎樣的心態潑水,而且還是潑滾燙的熱水。僅僅是因為老師略帶挖苦的嘲諷觸及了自己的自尊?還是因為長期考不了研積鬱成疾?可以確定的是,覆水難收,這盆潑出去的“沸”水已經是收不回來了。
  上課點名本是大學生里再普通不過的事,學生不管是故意逃課還是無意遲到,被老師批評兩句,也在情理之中。作為學生下次避免就是,作為老師態度過分了往後註意方式方法就好。這本是一件在微小不過的事,完全沒必要出現如此大的干戈。
  筆者無意為向老師破熱水的女學生說好話,事已至此,我們自然而然會一邊倒地支持受害老師。但是換位思考下,作為學生的她也許是真的忘了這節課,當風風火火趕去上課的時候,被老師一頓數落並且挖苦自己活該考不上研,其產生氣憤與委屈的情緒,也是情理之中。
  但這絕不能構成其目無尊長乃至違法犯罪的理由。作為華東政法大學的大四學生,不論專業的法律知識,還是自身人格的成型,都應相相對成熟,但細察其傷害他人的過程卻是令人不禁膽寒。在上了一節課後,那位女生拿起水杯,走到飲水機旁接上熱水,趁老師不備潑之,動作伶俐、態度堅決,可謂行如流水,完全不像是“一時衝動”下的行為。可以說,她這潑出去的不止是“沸”水,還有一個大學生的基本素養與法律意識。
  事情到這個地步,該擔責的擔責,該受罰的受罰,而不管是學生還是受害者老師,都應反思自己的行為方式。老師應不應該為學生道德意識的淡薄負責、學生又該不該找回尊師重教的傳統風尚,這都是當下亟需反思的社會課題。畢竟,覆水難收,當“小節”演變為惡性的事件,一切都悔之晚矣。
  文/劉棟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熱水潑老師,“沸”水已難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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